文章中心
考试中心
论文中心
重金悬赏
推荐网友
我要搜索
网站首页
用户登录
会员注册
发表作品
会员中心
在线客服
服务手册
赞助汇款
供稿案例
兑换奖金
评论主题:住宅改造中的电气设计问题探讨
(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,与本站立场无关!)
 评论人:【
cs11cs118
】 评论时间:2021-7-21 6:10:16 打分:5分
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餐饮企业污染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 一、工作思路
二、工作目标
三、组织领导
四、工作任务
(一)整治餐饮门店手续不全
1、检查餐饮企业证照手续
(二)整治餐饮门店油烟污染
(三)整治露天餐饮(烧烤)占道经营
(四)积极推广使用清洁能源
五、时间安排
(一)宣传发动阶段(5月21日前)
(二)集中整治阶段(5月21日—6月30日)
(三)巩固提升阶段(7月1日以后长期坚持)
1、加强巡查监管和拉网式整治
六、职责分工
七、工作要求
(一)加强领导、落实责任
(二)加强监管,严格执法
(三)加强宣传,正确引导 为切实解决餐饮企业污染问题,全面改善环境空气质量,扎实推进污染防治工作,按照创卫等工作有关要求,现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餐饮业污染专项整治工作,特制定本方案啊。
一、工作思路
以改善市容环境和环境质量为目标,以降低餐饮油烟排放为总要求,按照“查处整改一批,取缔关闭一批,引导规范一批”的原则,全面治理餐饮门店、露天餐饮(烧烤)摊点油烟、噪音、餐厨垃圾、占道经营等环境污染问题,为市民营造街面整洁、空气清新的城市生活环境。
二、工作目标
依法取缔非法占用公共场所露天经营餐饮、烧烤(夜宵排档),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,有效规范临时设摊餐饮经营行为,严厉查处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和不正常使放标准》(GB18483-_)要求。
(三)整治露天餐饮(烧烤)占道经营
1.全面取缔主城区非法占用公共场所露天经营餐饮、烧烤摊点,依法整治餐饮门店外设置灶台(烧烤台)店外经营行为。
(四)积极推广使用清洁能源
根据《_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》(内府通告〔_〕5号),在全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内积极推广使用电、天然气等清洁能源,严禁使用燃煤,加大散煤执法力度,防止死灰复燃,依法收缴餐饮门店和露天餐饮(烧烤)场所的燃煤炉灶。
五、时间安排
(一)宣传发动阶段(5月21日前)
采取逐户上门、宣传栏、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,向业主和群众进行宣传,使整治工作做到家喻户晓、人人皆知。
(二)集中整治阶段(5月21日—6月30日)。
1.综合执法队伍对餐饮门店等整治对象进行调查摸底,对油烟净化设施安装、运行、专用烟道设置、油烟排放等情况进行登记造册,对排查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责令整改到位。
2.结合实际制定无烟道楼栋油烟直排改造、推广使用非炭烧无烟烧烤炉具体方式、措施。
3.通过集中整治,全面取缔临时规范点外占用公共场所露天经营餐饮、烧烤摊点,依法整治餐饮门店外设置灶台(烧烤台)油烟直排的违法行为。
4.依法取缔禁燃区内散煤销售点和蜂窝煤生产作坊,依法收缴餐饮门店和露天餐饮、烧烤的燃煤炉灶。
(三)巩固提升阶段(7月1日以后长期坚持)
1.加强巡查监管和拉网式整治。进一步加大处罚力度,对集中整治期结束后仍在店外设置灶台(烧烤台)违法经营以及占用公共场所露天经营餐饮、烧烤摊点要从重处罚;对临时设摊经营规范点中不按要求入室生产加工餐饮、不按要求使用非炭烧无烟烧烤炉的,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置、处罚直至取消设摊资格。
2.对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餐饮门店油烟整改情况进行复查、督查,确保整改到位,不留死角。
3.不断完善长效管理机制,加强餐饮企业源头管理,完善行政审批、监督管理、执法协作等工作机制,实现源头治理与末端执法有机结合。
六、职责分工
区综合行政执法局:依法整治或取缔城市管理范围内产生油烟污染的户外占道经营摊点;依法查处餐饮企业未采取防治措施违法排放废水、油烟等环境违法行为,积极参与联合执法工作。
区市场监督管理局:负责依法查处无证无照或超范围餐饮经营行为,积极参与联合执法工作。
区生态环境分局:监督检查餐饮场所执行新建、改建、扩建餐饮服务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备案制度,提供餐饮污染整治工作的技术服务指导,积极参与联合执法工作。
七、工作要求
(一)加强领导、落实
共
1
条评论 首页 | 上一页 |
1
| 下一页 | 尾页
20
条评论/页 转到第
页
【
返回文章内容页
】
发表评论
姓 名:
*
Oicq:
性 别:
男
女
Msn:
E-mail:
Icq:
主 页:
评 分:
1分
2分
3分
4分
5分
评论内容:
请遵守
《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》
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。
严禁发表危害国家安全、损害国家利益、破坏民族团结、破坏国家宗教政策、破坏社会稳定、侮辱、诽谤、教唆、淫秽等内容的评论。
用户需对自己在使用本站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(直接或间接导致的)。
本站管理员有权保留或删除评论内容。
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,与本网站立场无关。
网站公告
|
友情链接
|
版权申明
|
管理登录
|
联系在线客服
Copyright © 2002-2024 文秘阁|WenMiGe.Com All Rights Reserved
鲁ICP备2024097869号
建议使用1024*768分辨率及IE6.0以上浏览器对本站进行浏览
24小时电话(微信号):13626366801 QQ咨询:329912878 邮箱:
329912878@qq.com
严正声明:本网是原创作品的自由交流平台,会员投稿请不要上传他人作品,本网作品源自会员投稿,仅供个人学习、研究、探讨之用,严禁其他用途或商业传播,否则一切后果自负。如有人恶意冒充网络作者向本网投稿,并被本网接受录入非其所有的原创作品,或作品内容违反有关规定,本网不承担任何责任,但保证在接到投诉并经验证属实后,于第一时间内删除该作品。谢谢合作!
Welcome To
Www.WenMiGe.Com
, 文秘阁是创造资源财富,实现资源价值,增强个人才能的好地方!